【导语】:邢台申请了低保的人员,低保标准是怎么样的?低保标准有什么要注意的?本文提供邢台最低保障标准的相关信息,可以了解一下。
低保标准
邢台襄都区(2022年3月30日)
城市低保标准为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836元/年
邢台经济开发区(2021年12月26日)
1、城镇低保最低保障标准:700元/人/月。补差标准分为三档:700元/月、630元/月、480元/月。
2、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4836元/人/年。补差标准分为三档:403元/月、330元/月、290元/月。
以上为邢台部分地区最新低保标准政策,市最新政策等待后续官方更新。
温馨提示:
持有常住户口的邢台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城市低保
凡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依法应当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或依法应当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除外),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均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不论年龄、职业、健康状况、住所、所在单位性质如何,都应纳入当地城镇低保范围(户口已迁出的大学、中专等在校学生纳入其家庭人口计算)。
注:重点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条件恶劣的常年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农村低保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均属于保障范围(含户口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无当地常住户口的人员不享受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具体资格条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报同级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