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整理了2024年邢台市灵活就业社会补贴政策,介绍了补贴覆盖的人群范围、补贴基本原则和相关说明,详见正文。
2024邢台市灵活就业社会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1、就业困难人员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下同)、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县(市、区)结合本地情况确定补贴标准,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佘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
对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县(市、区)结合本地情况确定补贴标准,但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初次创业人员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下同)、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相应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初次创业者在创业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创业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据实补贴,不包括初次创业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初次创业者属于个体经营类型且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补贴基本原则
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不缴不补,当年申报,一年一办”的原则进行。
以上符合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和初次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
三、相关说明
有合法用工单位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与用工单位有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应由用工单位承担,其社会保险费不落实的,当事人可向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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