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沙河市防疫办就规范佩戴口罩提出如下倡议:
关于规范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一、乘坐列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校车、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规范佩戴口罩;
二、参加各类会议、文艺演出、展览展销、赛事年会、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要规范佩戴口罩;
三、从事医护、运输、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
四、进入车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
五、进入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要规范佩戴口罩;
六、进入旅游景区、公园、游乐场等户外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
七、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公用封闭空间要规范佩戴口罩;
八、在非机动车道、便道、广场等其他公共区域活动要规范佩戴口罩。
规范佩戴口罩,严防疫情传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如您未规范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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