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邢台市柏乡县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解除县主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详见正文。
邢台柏乡县限行了吗?附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答: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解除县主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柏乡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经气象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会商研判,预计12月30日夜间起,我县空气质量逐步好转。为保障全县居民正常通行,经研究,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解除县主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柏乡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30日
限行时的限行规定
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及外埠车辆)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柏乡县主城区)不限行。